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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跨省变更工作 |
发布时间:2019-04-22 13:41:30 |
日前,省住建厅印发通知,就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跨省变更工作进行了明确。 省住建厅明确,办理跨省调入我省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调出单位所在省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管理机关出具的转出证明或审批表,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协议或证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电子证书打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厅综合服务中心申请;办理跨省调出我省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与调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或证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电子证书打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陕西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出省变更申请(审批)表》,到厅综合服务中心申请;相关资料由厅行政许可处审核合格后,即办理证书转入或转出手续。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