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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执照代办机构告诉你 西安要进一步完善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
发布时间:2018-08-02 08:38:23 |
西安执照代办机构告诉你,西安要进一步完善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具体措施: 1.市属国有企业党委班子一般设委员5至9人,其中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对于规模较大的企业,可设专职副书记1人。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进入党委。市属国有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原则上由一人担任。企业党委要加强与董事会、经理层沟通,企业党委会议题确定后,在提交会议决定前,应根据工作职责,分别征求董事会和经理层主要领导的意见。 2.市纪委对市属国有企业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实行委派制度和定期轮岗制度。董事会选聘经理层成员时,上级党组织及其组织部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党委应当发挥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等作用。 3.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主要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通过委派或更换董事、监事(不含职工代表),审核批准董事会、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批准公司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方案等方式,对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董事、监事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出资人机构根据市政府授权,对市属国有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享有股东权利。 4.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出资人机构依法行使股东会职权。对直接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出资人机构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安全。对国有全资公司、国有控股企业,出资人机构依据股权份额,通过参加股东会议、审议需由股东决定的事项、与其他股东协商作出决议等方式履行职责,除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不得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活动。 5.出资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有关监管内容应依法纳入公司章程。按照以管资本为主的要求转变工作职能、改进工作方式,加强公司章程管理,清理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出资人机构审批事项清单,建立对董事会重大决策的合规性审查机制,制定监事会建设、责任追究等具体措施。 6.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要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定,依照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授权决定公司重大事项,接受股东会、监事会监督,认真履行决策把关、防范风险、深化改革等职责。 国有独资公司要依法落实和维护董事会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落实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制度;董事会应与党组织充分沟通,有序开展董事会选派经理层试点,加强对经理层的管理和监督。 7.优化董事会组成结构。根据市属国有企业规模、行业特点等实际,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原则上按5至9人设置,首次委派外部董事不少于1人,继续扩大开展外派董事试点。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应均为内部执行董事,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企业法人代表一般由董事长担任,董事长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主持董事会工作,对企业改革发展负首要责任,要及时向董事会和国有股东报告重大经营问题和经营风险。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对出资人机构负责,接受出资人机构指导,其中外部董事人选由出资人机构商有关部门提名,并按照法定程序任命。 市属国有企业的董事由相关股东依据股权份额推荐派出,按照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派出,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国有股东派出的董事要积极维护国有资本权益。其中外部董事人选由控股股东商其他股东推荐,股东会选举或更换。 8.规范董事会运作。完善董事会议事规则,在研究决策企业重大问题前,应事先经过党组织研究和讨论。董事会要及时向党委通报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严格实行集体审议、独立表决、个人负责的决策制度,平等充分发表意见,一人一票表决,建立规范透明的重大事项信息公开和对外披露制度。建立会议记录登记制度,详细记录董事在讨论时对重要事项的意见和表决的情况,并形成纪要。会议记录和形成的决议、纪要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留存。 董事会应当设立战略规划、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等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建议。其中提名委员会主任由董事长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主任由外部董事担任。 董事会设立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的日常工作,并列席董事会。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9.建立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制度。完善年度和任期考核制度,逐步形成符合市属国有企业特点的考核评价体系及激励机制。董事会、董事长和董事(除职工董事,下同)的考核评价工作由出资人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董事会评价的重点是企业经营业绩和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有效性,主要包括董事会任期目标、制度建设、日常运作、决策科学性和效果以及对经理层的监督管理等情况。 董事长和董事的考核包括年度考核、任期考核和重大事项的专项考核等,考核内容以经营业绩为主,考核结果作为对董事长、董事奖励和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 10.加强董事队伍建设。建立董事培训制度,组织董事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采取多种方式强化岗位职责所需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公司董事在每个任期内,至少接受2次以上专项培训。 建立完善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制度,制定《西安市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资格认定和考试考察程序,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建立外部董事人才库,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强化责任追究制度,董事在任期内因经营决策不当或违反有关纪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依规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不得继续担任董事长、董事职务。 11.经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依法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接受董事会管理和监事会监督。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工作。市属国有企业经理层班子职数根据公司章程确定,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2至5人。总经理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依法行使管理生产经营、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等职权,主持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承担企业经营管理责任。根据企业性质和工作需要可设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经理层除少数经理人员外,原则上不进入董事会。 12.有序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根据企业功能类型等不同情况,有序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逐步扩大职业经理人队伍,有序实行市场化薪酬,探索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畅通企业经理层成员与职业经理人的身份转换通道。开展出资人机构委派市属国有企业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工作。 13.董事、监事、经理层成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要将其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违约失信的按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公开。董事应当出席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应依法追究有关董事责任。经理层成员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应依法追究有关经理层成员责任。执行董事和经理层成员未及时向董事会或国有股东报告重大经营问题和经营风险的,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企业党组织成员履职过程中有重大失误和失职、渎职行为的,应依法依规严格追究责任。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资系统容错纠错办法,激励企业领导人员干事创业。 总结:以上就是“西安执照代办机构告诉你 西安要进一步完善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陕西慧企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经西安市工商局、财政局批准的具有合法资格的财务公司。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是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西安执照代办服务,经过多年的沉底与发展我们整合了企业工商登记代理;工商登记注册及变更,工商变更、注销加急处理;代理工商年检、建筑资质新办及升级、安全生产许可新办及延期、建筑资质转让及建造师挂靠、技术人员培训评审服务、商标注册版权登记、各类认证许可证的代理等系列服务。 慧企企管致力于为中小企业壮大铺路搭桥!多点沟通,少点抱怨。多点理解,少点争执。累积点滴改进,迈向完美品质。认真做事只把事情做对、用心做事才能把事情做好!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