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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第三批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核查情况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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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8 16:19:42 | |||||||||||||||||||||||||||||||||||||||||||||||||||||||||||||||
陕建质发〔2024〕28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有关企业: 为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安排,持续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我厅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了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核查范围 随机抽查300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重点核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安管人员”)配备情况。 二、抽查情况 抽查发现20家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将全部安管人员调出企业,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严重不达标。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安全生产条件严重不达标企业1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期满后,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仍然严重不达标,我厅将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相关条款处置。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加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监管力度,分批次组织抽查并通报。 附件:安全生产条件严重不达标企业名单 联系电话:029-63915830 附件安全生产条件严重不达标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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