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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高新区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4-05-15 10:43:00 |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高新区税务局 西安高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 关于西安高新区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高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凡具有高新区范围内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在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按年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费。 2024年5月1日—— 2024年7月31日。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参保人在规定的缴费期内,按时足额缴纳当年费用后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补贴,多缴多补(补缴以前年度养老保险费,不享受财政补贴)。 2024年度缴费及补贴标准见下表。 缴费及补贴标准:单位(元/年) 特殊人群缴费及政府代缴政策:单位(元/年) 城乡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或通过“陕西社会保险”手机 APP 申请办理居民养老保险新增参保登记和参保登记信息变更手续。 有特殊身份的参保人员在缴费时发现未能享受相应缴费政策,可前往参保所在地村(社区),申请维护参保人的特殊身份。经办机构将维护好的特殊人员身份信息及时推送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更新参保人的特殊身份信息。 (一)税务征缴:参保人可通过“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社保缴费”、办税服务厅柜面(仅收现金)或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办理缴费业务。 (二)银行代收:参保人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光大银行、信用合作社、秦农银行、中国银行开通的柜面、自助终端和线上缴费渠道办理缴费业务。 (三)手机APP缴费:参保人可通过微信、支付宝、“陕西社会保险”APP,以及“云闪付”APP 办理缴费业务。 参保人办理往年补缴业务,可通过“陕西社会保险”APP“我要缴费”模块点击“补缴申报”,逐年完成“补缴申报”,申报的补缴信息传送至税务部门后,缴费人即可通过以上指定缴费渠道完成补缴。补缴申报后,参保人应在当天完成缴费。 特别提示:当天未缴费或者当天未支付成功的补缴申报信息,次日凌晨自动作废,参保人需要重新办理补缴申报业务。 (一)通过“陕西社会保险”APP“我要查询”模块,进行查询。 (二)通过代收银行查询。 (一)参保人在商业银行渠道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费的,商业银行提供的小票即可作为缴费依据。同时,也可在缴费的商业银行柜台打印《陕西省社会保险费专用票据》(财政监制),作为缴费凭证。 (二)缴费人通过“陕西社会保险”APP、微信、“云闪付”APP等线上渠道缴费的,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即可作为缴费依据。 (三)缴费人通过办税服务厅窗口现金缴费的,可打印《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非印制);通过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缴费的,自助机打印小票即可作为缴费依据。 (四)参保人可凭缴费小票或《陕西省社会保险费专用票据》以及其他线上渠道缴费的电子支付凭证,到办税服务厅换开《税收完税证明》。 (一)咨询缴费问题请联系税务部门: 税务服务热线:12366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高新区税务局: 029-811123 (二)咨询参保和待遇问题请联系社保部门: 社保服务热线:12333 西安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029-88333626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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